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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址建设相关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请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中心新址建设相关项目代理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遴选报名。
  一、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
  三、项目概况: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代理等工作。
  四、服务范围: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招标代理服务、编制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主要包括: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进度计划;
  3、发布招标公告;
  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5、组织接受投标报名;
  6、组织资格预审评审;
  7、编制招标文件;
  8、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9、组织开标、评审工作;
  10、草拟合同文本;
  11、协助合同谈判;
  12、协助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负责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和备案手续;
  15、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
  16、招标资料组卷归档;
  17、采购人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五、参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从事招标代理等工作的相应专业力量和经验。
  2、具备国家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有能力承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年以上的咨询机构。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处罚和不良记录。
  4、参选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必选活动。
  5、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六、遴选应答材料及编制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5、应答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材料。
  6、以上报价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需对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报送。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2021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名。
  2、递交资料地点: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56号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层
  八、评审方式
  本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在参选人满足遴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评审。本单位不向未成交的参选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其遴选应答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电话:8728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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