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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条例


实行医院院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加医院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医院,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有效手段。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内容规范(试行)》等规定,特制定大红门医院院务公开条例。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确保院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孙桂花
领导小组成员:王云雁  高秀琴  张小美  宋  静  刘  焱  赵华玉
              赵  兵  李秀娟  郭立杰  李宏权  许  娟
主管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雁
二、院务公开的监督
切实加强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充分认识院务公开在促进医院发展、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承担起“第一执行人”的责任,督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确保院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考核的内容为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三、院务公开程序
1. 各责任部门提出院务公开项目和内容,上报给主管领导;
2. 主管领导审议和整理后,将公开的项目和内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同时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
3. 医院院务公开办公室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备案。
    四、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2. 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中层领导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 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4. 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五、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1、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审查所出台的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办法措施。
2、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半年对院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建立院务公开资料档案。
4、在各部门设立1-2名信息员,每两个月向监督小组反馈一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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