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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大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内容


向 社 会 公 开
一、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资质、主管机构、科室设置与岗位职责、诊疗科目、床位数)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医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的公益性质的一级甲等医院。医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56号,具有50余年的历史,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保健科、骨科等十余个临床科室,有综合病房床位10张。医院主要负责大红门街道地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担负着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职责,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和人才培养,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
医院主要负责人吴浩,上级主管机构为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
2.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的基本情况
4.医院服务特长,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诊急诊时间等
医院服务特长:全科医疗、儿童预防保健;
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口腔科、妇科、中医科;
早8点到晚5点为门诊时间;
晚5点到次日8点为急诊时间。
5.重大医疗技术水平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
医院配备有大型X光机、B超、十二导联心电图机、24小时心电记录分析仪和各种常规生化检验设备。
二、服务规范
6.医疗技术与服务规范
(1)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医院感染有关规定,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2)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业务范围、执业人员和执业地址开展诊疗活动。
(3)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4)严禁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提成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7.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及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地位,均一视同仁。
(4)为病人保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5)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8.门诊、急诊和病房各项管理制度
(1)门诊工作由门诊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科主任、护士长协助门诊办做好门诊日常管理工作。
(2)门诊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科做好有关门诊、医务、护理、预防等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指示工作,使门诊工作面向社会,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3)门诊工作人员在各项工作中要以病人为中心,准时开诊,热情待患,合理安排就诊流程,缩短候诊时间。
(4)门诊办公室及各科室护士长应经常深入门诊工作,督促检查门诊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改进各科门诊的医疗、护理、预防、卫生、服务、管理等工作的质量。
(5)门诊一般及特殊检查报告时间,符合北京市卫生局规定时限要求。
(6)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流程,明确告知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7)加强门诊的基础工作管理,保证挂号、收费、输液、综合治疗等工作正常运转。
(8)门诊患者诊疗病历及处方等医疗文书执行相应规范及要求。
(9)门诊各科室应做好各项紧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及时启动,保证医疗安全,服务质量。
9.医疗卫生单位与患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医务人员应遵守执业医师法,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主动向病人介绍药物治疗的目的、作用和副作用。
(3)病人在医学治疗活动中,享有知情权,在实施治疗前必须向病人或家属交代病情变化、治疗的目的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应急对策,要得到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同时他们有拒绝或终止治疗的权利。如果患者本人不愿意参与其医疗决策,由患者选择一位家属或代理人参与。
(4)病人在医疗活动中,个人隐私受到保护,因此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患者隐私。
(5)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隔离设施,妇科等专科门诊,在诊查病人时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实施单独诊查、交谈及交代病情,保护病人的隐私。
(6)婴儿、弱势儿童、残疾人及老年人必须由专人陪护,进行医学检查及治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予以援救。
(7)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该尊重病人的宗教信仰、文化习俗,使病人得到温馨的服务。
(8)当病人对医疗过程发生疑议时,医务人员应主动与之交流,同时告知医疗参与过程中病人的权利和医疗纠纷解决的程序。
三、服务流程
10.门诊、急诊和住院就诊流程

门诊就诊流程


11.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

门诊检查流程


12.医保患者就诊及审批流程
(1)医保患者在门诊就诊、挂号时,必须出示医保手册。
(2)医生根据病情给医保病人用药,严格执行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
(3)当需要自费药时,医生将告知医保患者,交纳现金不予报销。
(4)医保患者将处方底方、检查单底方及收费发票妥善保存,年底回原单位按规定审核报销时备用。
四、服务价格信息
13.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的名称、项目编码、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
14.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15.医疗与服务价格查询
咨询电话:87288041
五、便民措施
16.便民服务项目、方式及对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优先措施
(1)对于少数民族、聋哑人等病人,在医疗活动中发生交流障碍时,医务处负责协调翻译人员协助完成医疗服务。
(2)老年病人、孕妇、现役军人及危重病人优先就诊,优先检查;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安排护士全程陪诊。
(3)在候诊区放置候诊椅,安装空调等为病人及家属提供舒适的候诊环境。
(4)门诊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病人查询医疗信息。
(5)在社区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向居民发放宣教资料,接受居民健康咨询。
(6)成立医疗团队,实行分片负责制,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到社区内为居民进行义诊。
18.医疗服务咨询、监督、投诉的机构、程序和方法
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并设立医疗信息投诉咨询电话。
向 患 者 公 开
一、医疗服务信息
21.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患者认为这医疗活动过程中医院、科室或医护人员存在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直接向主管医师、主管护士或科室主任、护士长反映,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异议可与该科室医生、护士充分协商,本着相互谅解、公平合理的态度解决问题,如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时可逐级向医院有关科室反映。
(2)或直接到医院办公室反映具体情况。
(3)医院办公室就有关情况对发生争议的相关科室和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以明确事件的真实性和责任度。
(4)在医院办公室的主导下,患者与科室或个人协商解决相关纠纷的方式。
(5)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患者和(或)家属可采取2种办法:到卫生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由法律程序解决。
23.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规定
经科室相关负责人同意之后,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代理人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复印或复制相关病历资料。
24.患者就医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如丢失报销凭证补办、退、换药方等)
(1)患者丢失发票的处理办法
凡丢失交费收据者,责任由本人承担,医院一律不补。特殊情况的由患者单位出示介绍信并注明未报销,由收费处按财务制度酌情解决。
(2)门诊患者退药或换药的规定
药品为特殊商品,一般情况下药房发出的药品不予退药或换药。以下情况可考虑退药或换药:过敏及药物不良反应;病情与用药不符。必须要在药品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才能退药或换药。
(3)凡要求退药者,应持处方底方到药房确认是否属于可退药的范围。属于可退药范围者持药品由门诊药房确认药品的质量及是否是由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药房若认为药品无质量问题,可退药。

向 单 位 职 工 公 开
36.中层干部任免、人才引进
38.各项规章制度措施
39.应急管理
加强医院救治系统建设,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警告制度;将医院现代化管理提上日程,加强医院掌握各种信息的能力,科学改进医疗流程,严格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启动人才培养,加强继续教育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明确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属性,加强对公共卫生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40.聘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41.干部任免、人事调配、人事奖惩、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
42.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福利与奖惩、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缴纳、评优选先的相关情况
43.职工购房、售房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44.职工培训计划
四、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问题
46.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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